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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继文明城市、健康城市之后,泸州又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7月26日,泸州市政府下发《泸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要求及时发布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打造白酒、酱油、古蔺手工面、古蔺麻辣鸡、纳溪特早茶等产品标准体系、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问题食品100%召回等,把泸州建设成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培育食品品牌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根据《方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提升检验检测能力,适应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需求。县(区)级行政区域均设置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二级以上医院开展食源性疾病病例和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监测工作。

  培育食品品牌,发挥其质量管理的示范带动作用。扶持泸州传统特色产业,建设白酒、酱油、古蔺手工面、古蔺麻辣鸡、纳溪特早茶等产品标准体系、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促进食品特色产业健康发展。

  农贸市场规划布局合理,推进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提档升级,发展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加盟实体连锁、电子商务等现代经营模式。引导集中交易市场外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逐步进入集中交易市场经营。

  发布“黑名单”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方案》要求,严格食品安全检查、巡查和抽查。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超标、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广告虚假宣传、伪造生产日期等为重点问题,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场及连锁超市、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以及农产品(包括水产品)生产基地(园区)等为重点区域,以乳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保健食品、蔬菜、水果等为重点品种,深入持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加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力度,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抽检频次,严把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关口。建立食品及食品原料规模化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严格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集散中心和超市建立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严格执行高毒农药禁销、定点储备制度和农药经营公示制度,规范兽用抗菌素、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有效整治私屠滥宰行为,严防病死畜禽进入屠宰、加工或消费环节。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加强动态管理,及时发布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对失信行为予以惩戒,督促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等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

  食品有效追溯问题食品召回率达到100%

  《方案》指出,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实现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质量有效追溯。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者实现电子信息化管理。同时,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并按要求召回问题食品,问题食品召回率达到100%。

  推广实施“明厨亮灶”工程,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达35%,参加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服务单位不低于持证单位数的90%,参加量化分级评定单位的公示率达l00%。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机制,全面推行有奖举报,统一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4小时不间断受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核查回复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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