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本站动态

食药监总局发布: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据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近日出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办法》指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依职责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清单,并及时公布、更新,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予以界定,落实保密审查责任,依法稳步推进监管信息公开工作。

《办法》旨在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增强政府部门公信力执行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办法》阐明了监管信息公开的要求。《办法》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快信息化建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听取社会公众对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第三方评估、公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了解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建立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的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注。


今年来,国家多次强调加大力度打击食品药品虚假宣传、传播谣言,而人民网、微信安全中心梳理的朋友圈十大谣言中,四条都与食品安全沾边,其广泛流传的背后,恰恰是民众对食品安全存有疑虑的体现。打消民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顾虑、确保民众共同参与监督过程,是实现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共享、社会共治的根本目的。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监督权,需要企业、监管部门、消费群体共同构建三张网,即构建安全责任网、电子监管网、社会共治网。


安全责任网——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方面,食品药品企业应严格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加强企业内部诚信安全教育,强化企业诚信机制,自主自觉生产安全优质产品。另一方面,监管部门需按照国家要求,监督企业尽快建立健全溯源体系,倒逼企业确保生产信息真实、可靠、产品可溯源,对于存在风险隐患的产品能主动召回、处理。


电子监管网——推进现代化治理

“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统一性和专业性,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监管部门需利用现代化手段,将分散的、碎片化的企业信息整合链接,实行行之有效的线上统一监管方式,全方位、全面化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社会共治网——公众共同参与监督

其一,强化公众参与监督食品药品生产销售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充分发挥社会各组织、行业协会的作用,逐步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和药害救济等制度。其二,研究探索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联合监管机制,建立从生产到最终消费每个环节信息可相互追查、传递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系统,形成一个可倒查、可追责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为群众“参与进来”打开监管入口,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食品药品安全源头在企业,监管在政府,宣传在媒体,监测在检验机制,消费涉及全体公民。倡议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就是为了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凝聚成强大的社会合力,共同铸起食品安全的“防火墙”。


更多>党政要闻
更多>本站动态
更多>社会新闻
版权所有:北京中康溯源食品安全技术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绿地中央广场兴贸中心   

邮编:102600      公司QQ 403588503 

24小时客服电话:18601028156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6027242号-2

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不慎侵害您的权益,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谢谢!